皇冠体育寻求亚洲战略合作伙伴,皇冠代理招募中,皇冠平台开放会员注册、充值、提现、电脑版下载、APP下载。

首页财经正文

盘后1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admin2023-02-2159



永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6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1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2年3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074,400股的比例为1.016%,成交的最高价为6.99元/股,最低价为6.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44,925.4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皇马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皇马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皇马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29,901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4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5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4.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190,617.8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豫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9,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90,382,974股的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3,956,8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58754%,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42,933,579.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51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60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世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1年 9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即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 14.4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等有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出《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 1,74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2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8.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6元/股,成交总金额 14,188,471.73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之日(2021年 12月 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 12月 24日至 2021年 12月 3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273,219股。

自公司回购行为发生之日起,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最大值为 1,237,100股(2022年 1月 27日至 2022年 2月 7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 委托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 未在公司股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2.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天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15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50,4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7%,购买最高成交价为 6.09元/股,购买最低成交价为 5.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6,203,946.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7,504,2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24,376,051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北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9日召开了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050,000股,占公司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总股本的 0.9088%,最高成交价为 9.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077,699.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1月 4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652,927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传智教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 1,200,000股-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 0.30%-0.6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足球博彩appwww.huangguan.us)是皇冠体育官网线上直营平台。足球博彩app面向亚太地区招募代理,开放皇冠信用网代理申请、皇冠现金网代理会员开户等业务。足球博彩app可下载皇冠官方APP,皇冠APP包括皇冠体育最新代理登录线路、皇冠体育最新会员登录线路。

,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于 2022年 3月 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最高成交价为1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6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920,07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37,300股(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30,01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力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2年3月9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595,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购买的最高价为22.70元/股、最低价为20.4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13,994,645.8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95,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支付的金额为713,994,645.8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博汇纸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14号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16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67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8,927,590.4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奋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809,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最高成交价为 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4,997,3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月 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月 5日至 2022年 1月 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4,587,94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388,1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1,146,9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城市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于 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从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1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购买的最高价为7.18元/股、最低价为6.6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547.22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81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3%,购买的最高价为7.65元/股、最低价为6.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422.90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工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1
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7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999,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670,1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7,526股)。

4、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网友评论

1条评论

热门标签